重庆70周岁以上老人优待政策(2025最新)
更新时间:2025-04-30 16:55 浏览量:4
一、出行方面
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重庆市人民政府敬老优待证》可以免费乘坐城区公共汽车、地铁、过江索道、载人公共电梯和扶梯。
二、生活补贴方面
1.高龄津贴:具有重庆市户籍,70 - 79周岁的低保、特困老人在部分区县有补贴,如两江新区、南岸区等为每月200元。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普遍有补贴,标准各区县不同,80 - 89周岁一般为每月25 - 100元,90 - 99周岁一般为每月100 - 200元,100周岁及以上一般为每月300 - 600元。
2.养老金倾斜: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老年人,70周岁起每月加发50元,75周岁再加100元,之后年龄每增加一个阶段(80周岁、85周岁、90周岁)各再加100元,累计最高每月450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满70周岁每月加发10元,无需申请。
3.养老服务补贴: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70 - 79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属于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或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三、医疗保健方面
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人应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为本地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上门免费体检。
四、其他方面
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重庆市人民政府敬老优待证》,参观博物馆、革命纪念馆、陈列馆和人民大礼堂免购门票;游览收费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门票费减半;到各级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免费;到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并优先挂号、就诊、化验、缴费、取药等;免费使用收费厕所;有关老年人赡养方面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机构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